洪水灾害影响范围广、损失大,还常诱发其他类型的水灾害或造成间接灾害以及次生灾害。洪水已成为威胁人民生命安全、影响社会发展的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。辽宁省是洪水灾害发生频繁的省份之一。造成辽宁省洪水灾害频发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:一是特殊的地理位置、地形、地貌和独特的气候条件等自然因素;二是挤占河道、河道设障、水土流失等人为因素。
一、自然因素
①地理因素
辽宁省位于我国东北地区南部,南濒黄海、渤海,西南与河北省接壤,西北与内蒙古毗连,北面与吉林省为邻,东南以鸭绿江为界与朝鲜隔江相望,南临黄海和渤海。夏季雨水集中,暴雨频繁。东南部的丹东地区多年平均降雨量可达1000mm以上。
②地形因素
辽宁省陆地总面积14.8万km2,地形地貌大体是“六山一水三分田”,地势自北向南、自东西两侧向中部倾斜,其山脉丘陵的东北—西南走向正好和夏季东南季风正交,坡度0.01以上的地形有利于增大降水强度。全省境内河流众多,纵横交错。流域面积50km2以上的河流就有845条,按河流类型划分,其中山地河流787条,平原水网河流57条,混合河流1条。
③气候条件
辽宁省位于中高纬度地区,属温带半湿润和半干旱的季风气候区,雨热同季,日照丰富,四季分明。全省年降水量在450~1150mm,自东南向西北递减。受季风气候影响,降水主要集中在6~9月,占全年雨量的70%~80%,时空分布极不均匀,季节性特征非常明显。西风带气旋在夏季通过辽宁地区比较频繁,若太平洋副热带高压位置偏北偏西,热带风暴与台风就会携带大量水汽北上,极易造成暴雨、特大暴雨,从而引发洪涝灾害。
二、人为因素
产生洪水灾害的人为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:
①河道设障现象严重。一些地区侵占河道建房或种植作物,乱倒建筑、生活垃圾阻塞河道的现象严重,使行洪断面变窄,直接影响过洪能力,影响防洪安全;此外,河道设障降低了洪水流速、壅高了水位,加重了堤防溃决的危险。
②水土流失现象严重。辽宁东部很多山丘地区为追求经济利益,在山上开采矿石,或毁林种田等,造成植被破坏严重。在遭遇强降雨时,水土流失地区往往形成破坏性强的山洪、泥石流等,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,甚至人员伤亡(陈海山,辽宁省洪涝灾害分析及防洪减灾对策研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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